银金满催字【2023】851001号
白金鑫(身份证号:640203********1511):
本机关 2023年8月1日予以公告送达《限期拆除决定书》(银金满限拆决字【2023】第651006号),要求你(单位)收到上述《限期拆除决定书》后,于2023年8月16日前对金凤区新华联广场华美汇商场东门广场区域内未经审批进行临时建设的建筑物、构造物、设施进行自行拆除,而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义务。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作如下催告:要求你(单位)自接到本催告书10日内对金凤区新华联广场华美汇商场东门广场区域内未经审批进行临时建设的建筑物、构造物、设施进行自行拆除。
你(单位)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五日内到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执法人员:张荣平 张发军
地址:金凤区望海路与平湖西巷交叉口东北角 电话:0951-3076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