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翔) 8月30日起,贺兰县法院重点针对涉异地执行案件开展专项行动。3个执行小组分别奔赴甘肃、山西、陕西开展执行工作,在执行现场因案施策,刚柔并济破解执行僵局,全力兑付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宁夏某公司与兰州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兰州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该公司账户存款7000元。尽管法官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称:“我们公司现在没钱,让他们慢慢等着吧。”执行干警赶赴兰州某公司,针对其拒不申报财产并抗拒执行的行为,现场宣读司法拘留决定书。王某听到要被拘留一下慌了,当即联系亲友筹钱,分5笔履行完全部案款。事后,王某说:“当时觉得你们不会为了几万块钱大老远跑到这来找我,没想到你们会动真格。”
在某汽车公司与曹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火速赶往太原市迎泽区扣押被执行人曹某名下的车辆。考虑到涉案车辆随时可能被转移,执行干警一方面快速对接迎泽区法院请求协助执行,另一方面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联系确认车辆位置。几经周折,两地法院干警一起来到执行现场,向车辆实际占有人刘某出示相关法律文书,刘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迎泽区法院干警主动配合,耐心向刘某释法析理,告知其妨碍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并联系当地公安部门。在多方努力下,刘某交付了车辆钥匙及相关证件,扣押工作顺利完成。
前往陕西的执行干警到达位于某村庄的涉案车辆停放地后,联系到车辆实际占有人王大爷。王大爷称:“这车是我花钱从别人手里面买的,怎么就不是我的车了呢?你们法院咋还要扣走呢?”面对此种情形,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耐心地向王大爷及围观群众讲解关于财产权属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怎样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释法明理,王大爷表示理解并支持法院依法履行职责,主动交付车辆钥匙和行驶证件。围观群众纷纷对法院的文明执行行为表示赞同和认可,配合执行干警将扣押车辆推出停放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