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冶淑贞) 近日,大武口区法院审理一起因男子酒后在家中身亡,死者近亲属向同饮者索要赔偿的案件。
一日,胡某与郭某等3名朋友聚会饮酒后安全回到家中。次日清晨,家人发现胡某意识不清将其送往医院,虽经全力抢救,但胡某最终死亡。胡某父母认为,郭某等3名同饮者未尽到安全保障和提醒照顾义务,因此将郭某等3人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主审法官认真阅卷、审查证据,先后向郭某等3人了解当晚情况,3人均否认当晚有劝酒、灌酒行为,现有证据也不能证明当晚郭某等3名同饮人存在劝酒、灌酒等情形,而胡某的父母承认胡某生前患有高危高血压疾病。根据以上情形,主审法官与胡某父母多次沟通进行释法析理,使胡某的父母正确认识到郭某等人并不存在侵权行为,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郭某等3名同饮者在与法官的沟通中表示,3人与死者系十几年老友,事情发生后非常歉疚,念及友情,3人自愿向胡某的父母各补偿一万元,胡某的父母表示接受,至此,该起案件得以顺利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