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良: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汇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明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电梯费、地下室服务费、楼道公摊电费共计11454元;2.判令被告按照每日千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31355元的3%折算为941元直至结清全部物业费,截止2022年12月31日应支付违约金为941元;合计:12395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望远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宁县人民法院
(2023)宁0205民初2554号
马索燕: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惠农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河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6民初15754号
王花: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6民初15771号
田建淑: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田建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6民初10335号
鲍进林: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与被告鲍进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03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李翠红: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6民初85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你们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李建平: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益邦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业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6民初92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你们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李洁娇: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与被告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6民初107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你们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