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远法庭庭长 宝亮
近年来,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柔远法庭利用已建立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为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树牢“共建共治共享”理念 健全完善多元解纷机制
2015年以来,在沙坡头区柔远镇党委统一领导、镇政府大力支持下,司法所、派出所及驻镇各单位协同参与下,柔远法庭构建了纵向的镇、单位、村、组“四级联调”,横向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工作中打出“123456工作法”化解矛盾组合拳。驻庭调解室根据矛盾纠纷的特点,引入不同解决渠道,形成各单位积极配合、广泛参与的大调解“互联网”。搭建“两个平台”,即指导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社会舆情研判指挥中心2个平台,统揽日常纠纷化解。融合“三调联动”。对受理的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行政、司法三种调解方式多调联动尽力化解。形成“四级联调”,通过队调解小组、村调委会、行业调解小组、驻法庭联合调解室四级开展联调。采取“五结合疏导”,对重大疑难纠纷采取行政、经济、法律、道德教育和群众路线等手段疏导化解,防止“民转刑”。坚持“六个一配套运行机制”,坚持一个高效的工作机构、一支专兼调解队伍、一套流畅的工作流程、一条龙对接、一站式办理、一揽子解决配套运行机制,疏导解决纠纷。辖区各类信访和重大疑难案件下降70%,镇村两级矛盾纠纷下降60% 。
2017年6月27日,因诉前多元化解工作表现出色,柔远法庭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2019年,柔远法庭被评为全国妇女维权先进集体。2021年,被自治区高院授予“塞上枫桥人民法庭”荣誉称号。法庭联动调解工作经验,被写入2022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激活多元解纷工作合力 源头遏制诉讼案件增量
柔远法庭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积极发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各类调解主体自觉参与乡村治理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柔远法庭除了与辖区镇政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成立驻法庭联合调解室外,还聘请特邀人民调解员入驻乡镇和工业园区。每周安排一名专职调解员在法庭直接调处辖区所有民事纠纷。同时,法庭坚持对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32个调解小组、2名专业律师、16名镇村专职调解员、52名兼职调解员,不定期进行业务交流和指导。通过诉前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等多元化的手段,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诉外。
发挥人民法庭专业优势 持续壮大人民调解力量
柔远法庭集中收案后,将案件进行分类标记,根据各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技能水平、区位及特色优势,将案件委派至不同的人民调解组织,最大化提升调解成功率。同时,建立并完善了事前指导、事中协助、事后监督的全程参与机制,将法院的专业化和人民调解组织的灵活性相结合,形成“一加一大于二”的合力。优化案件转办单,对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的案件,实现全程留痕,对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原因进行书面记录。以案件转办单为依据,不定期召开人民调解组织联席会议,分析案件调解失败的共性问题。着重分析在人民调解阶段未能达成协议,而在诉讼阶段达成调解协议的原因。从法律知识结构、调解技巧、调解进程,把控当事人心理预期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组织分析问题、化解纠纷的能力。
2020年至今,柔远法庭共向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卫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中卫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人民调解组织委派调解案件1400余件。经上述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选择仲裁机构确认的案件62件、自动履行案件108件、达成和解后撤诉案件82件、申请司法确认案件591件,总体调解率达60.2%左右,有效减少案件增量。在各调解小组、镇村专、兼职调解员、专业调委会的努力下,大量纠纷就地化解,未进入诉讼程序及法庭委派调解程序。
坚持司法便民利民 纵深推进一站式建设
柔远法庭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支撑,充分运用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积极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的“三进”工作,主动把司法工作融入城乡社区“诉源治理”工作格局,融入基层解纷网格建设,着力提高司法便民水平。目前,柔远法庭调解平台对接基层治理单位32家,入驻调解人员15名,做到基层解纷力量全覆盖。该法庭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坚持“线下线上”调解相结合。
2022年以来,线上调解各类案件达110余件,线上委托鉴定50件,远程视频开庭101件,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辖区群众提供智能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同时扎实推进“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设立审务工作站、巡回审判点、诉讼服务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