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学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宁夏法学会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枫桥经验”指示批示精神,开展深入总结和研讨,旨在发挥我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作用,提高我区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经验
“枫桥经验”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开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应运而生的,并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得以创新发展,形成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与中国式现代化紧密联系在一起,始终为中国式现代化服务,既见证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进程,又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不同发展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大贡献,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先后写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又赋予了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的时代使命。因此,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经验,为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实现“中国之治”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法宝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中,多次提到“基层”,可见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高度重视。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最关键的就是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我们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更加重视基层工作。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大经验,既具有社会治理的一般特征,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彰显了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的独特优势和强大活力,也为全球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东方智慧。
宁夏法学会发挥职能优势,围绕服务“塞上枫桥”实践工作,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开展法学理论和实践研究。每年主动向区直政法机关、基层政法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城镇、乡村社区广泛征集选题建议,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确定研究方向和课题指南。实践部门“一把手”挂帅、学术机构资深专家牵头做主持人、组成课题组集中攻关,充分调动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各个部门的积极性,针对基层社情民意和法治需求开展实证研究,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提高有力的法治保障。强化成果转化,促进实践应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乡村治理法治化研究》《宁夏南部山区命案问题深化研究》《宁夏疫情时期医疗物资储备、供应问题研究》《我区干部对〈信访工作条例〉认识状况的调研报告》《宁夏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影响因素研究》《宁夏南部山区建档立卡户法治素养调查与研究》等课题报告,先后获自治区领导批示并被相关地市采纳推广。
探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路径
矛盾不上交,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初心和本义,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来带动全局工作的思想,这就要求我们运用矛盾法则和辩证思维回答和解决一系列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主动参与“塞上枫桥”调解品牌提升行动,持续擦亮“塞上枫桥”调解品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在深化人民调解“四张网”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调解前置、诉调、警调、访调联动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针对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广泛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教育。深化“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创新“订单式”“互动式”“共享式”法治宣讲模式,围绕民法典中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用鲜活案例、翔实数据更加直观地进行讲解,让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培育老百姓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律意识。参与全区“八五”普法宣传工作,围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实践站试点工作、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专项法治教育活动、深化全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等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实践活动开展理论总结和实践研究。
宁夏法学会深化“法学研究下基层”活动,以“治理非法集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市域社会治理县域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乡村建设、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夏法治宁夏研究”为主题,连续7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带领法学研究部门和法治实践部门精准联动,让高大上的法学理论研究更接地气,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研究成果直接推动了我区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的创新。《提升市域治理理念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化解市域重大风险》《宁夏乡村积分制治理模式的调查研究》等研究成果在法治实践中得到认可和推广。创设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全面推行司法所所长担任乡镇(街道)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模式。目前,全区各级法学会共聘任首席法律咨询专家802名,在参与基层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等方面发挥出了明显作用。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挖掘典型经验并总结推广
近年来,我区法治实践丰富鲜活,不断创新,推出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如枫桥派出所、乡村积分制治理模式、信访+调解+仲裁纠纷调解机制、“5233”乡村治理模式、“三色”预警机制等好做法、好经验。有些还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特别是司法所长兼任乡镇(街道)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基层乡镇(街道)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以及组织开展的一县区一品牌、一行业一特色、一村乡一亮点评选活动等。
提升基层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要求。在宁夏2236个社会组织、38000多名平安志愿者常年活跃在基层治理一线。群众崇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法治理念、法治意识已经融入百姓的日常生活、行为规范之中。雪亮工程、大数据运用等信息化建设正扎实展开。专群结合、专业人办专业事的导向进一步形成,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打下了良好基础。宁夏法学会要在做好社会化这篇大文章上下功夫,培育和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要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基层治理上下功夫,使循法而行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准则和自觉行动。要在创新“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上下功夫,让大数据多跑路,让老百姓少跑腿。要在推进基层治理专业化上下功夫,既充分发挥政法队伍的主力军作用,又积极培育发展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工队伍,促进社会治理更专业、更集约、更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