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俊杰) “4年了,我们的劳动报酬终于拿到了,谢谢你们。”近日,永宁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工程款拖欠案件,同时带动与该案件关联的5起诉讼案件顺利调解结案,帮助李某俊、李某国等8名务工人员追回拖欠4年的工资共6万余元。
2016年,原告李某俊承接被告某劳务公司承建的位于永宁县望远镇的建设施工劳务工程。为顺利完成建设工作,李某俊联系李某国等7人负责该工程的土建等工作,并约好工资日结。2019年,该工程完工清算后,劳务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工程款,李某俊多次讨要无果,无奈之下将劳务公司起诉至法院,并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于2023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因被执行人拖欠李某俊工程款,导致李某国等7人的工资未发放,而其中5人先后以李某俊为被告向永宁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因关系到多名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执结一案可能促使关联的5起案件顺利结案,执行法官经多轮查询发现被执行账户有进账,遂第一时间赶到所在银行网点完成扣划,顺利执结该起工程款拖欠案件。
随后,执行法官联系到李某俊、李某国等6名案件当事人,以及未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另外2名劳务人员一同来到法院协商解决该起纠纷。通过执行法官释法析理,李某俊与7名劳务人员均达成一致意见,由法院将执行到位的案款发给5名诉讼案件当事人,同时由李某俊向另外2名劳务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