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静怡) 近日,灵武市法院立案庭执行窗口2名工作人员主动在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前电话督促申请人履行义务,成功处理2起小标的涉民生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苏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履行协议。被执行人苏某分三期向刘某支付货款3000元,前两期被执行人苏某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全额履行付款义务,最后一期,苏某只向刘某支付了500元,剩余500元迟迟不予支付,刘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刘某与被执行人官某、某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某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赔偿刘某经济损失17000余元,官某承担诉讼费174元。判决生效后,某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赔偿义务,但由官某承担的174元诉讼费其拒绝履行,申请人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庭执行窗口2名工作人员在接待2名申请执行人时发现,2起案件标的额较小,调解的可行性很大。秉着执源治理的理念,执行窗口工作人员立即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电话联系到2名被执行人,释法析理、耐心劝导,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要面对的法律后果。十几分钟后,2名被执行人通过线上转账的方式向申请人支付了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