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田睿) 近年来,隆德县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该院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司法责任制,制定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三类人员责任清单。将矛盾预防和化解贯穿办案始终,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对可能产生涉检信访的及时制定化解方案,实现矛盾发现得早、处理得好。与司法局建立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协作机制,司法局在检察院设立律师值班室和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检律协作、公开听证化解矛盾,3年共邀请律师参与公开听证46次。坚持司法救助与国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三年来共办理救助案件8件8人,发放救助金17.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