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学武: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学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6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常谭玉: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常谭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61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6民初13170号
张怀朋: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金云泰科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怀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31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王天军: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6民初181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你们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何蓉: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何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1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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