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0181民初4919号
王永强: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永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8948.72元,并给付利息161.65元(暂计至2023年2月8日),本息共计9110.37元。同时要求被告王永强按照《富(民/农)卡授信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及计息方式承担自2023年2月9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的全部利息、复利;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未能向你直接或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审判人员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灵武市人民法院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灵武市人民法院
(2023)宁0121民初4525号
张永录、张小宁: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宁县支行与被告张永录、张小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21民初4525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张永录、张小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宁县支行借款本金11975.31元、利息191.40元(利息含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暂算至2023年5月20日),之后的利息按照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及计算方式计算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二、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宁县支行对被告张永录、张小宁提供抵押担保的位于永宁县望远镇立业春城二区21号楼2单元901室(产权证号码:宁房权证永宁字第20153234号)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4元,减半收取计52元,由被告张永录、张小宁负担】。限你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宁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杨锐等6人诉被告霍尔果斯世瑞博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世瑞博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银川西夏分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杨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解除原告杨锐与被告霍尔果斯世瑞博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银川西夏分公司签订的《课程销售协议》;2.判令二被告返还原告杨锐剩余课程课时费共计975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3年10月9日,原告杨锐与被告霍尔果斯世瑞博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银川西夏分公司签订《课程销售协议》。协议约定,总课时为120节课,总费用共计10000元,开卡上课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至2025年7月8日。2023年10月期间,原告杨锐前往被告处西夏万达广场“万达宝贝王早教”参加课时3节。2023年10月底,原告杨锐带孩子去被告处上课时发现已人去楼空。被告霍尔果斯世瑞博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银川西夏分公司负责人现在不知所踪,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现原告杨锐主张解除合同并请求二被告返还未履行的课时费9750元,同时要求被告霍尔果斯世瑞博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霍尔果斯世瑞博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银川西夏分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杨锐诉至法院。因与本案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的案件众多,故相关权利人应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向本院登记。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宁夏鑫邦家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东与被告宁夏鑫邦家具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21民初33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宁夏鑫邦家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刘东返还16000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11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宁夏鑫邦家具有限公司负担800元;由原告刘东负担11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望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宁县人民法院
王有利:
本院受理原告赵志刚与被告王有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5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望远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宁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