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大武口支公司诉被告周文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202民初33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周文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大武口支公司6590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周文负担。公告费600元,由周文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胥车军: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德胜支公司与被告胥车军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202民初33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胥车军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德胜支公司29300元。案件受理费532元,由胥车军负担。公告费600元,由胥车军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栗志成:
本院受理原告高龙诉被告栗志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锁小军、锁海强:
本院受理的原告锁忠岐与你们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原告锁忠岐不服本院(2023)宁0106民初3846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3846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816办公室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民初172号
宁夏艾力特车业有限公司、沈雪琴:
本院受理的原告周军诉被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新城支行与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周军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民初172号民事判决书及周军民事上诉状。限你们在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西区405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攀阳、宁夏易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杨凯诉杨晶、宁夏智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四被告返还原告租赁费100000元、物业费36000元,共计136000元;2.案件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四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中宁县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宁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