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0106民初16102号
王淑珍: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淑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61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6民初16191号
张金龙: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金龙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61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6民初12361号
姜咏梅: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阅海支行与被告姜咏梅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23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6民初14002号
张汉贵: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汉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40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6民初15608号
马军花: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马军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56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