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下一篇

(2023)宁0104民初15231号

王薇:

本院受理原告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马潇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的不当得利款项14599元,并赔偿原告损失789.52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利息比例3.55%为基数计算】,总计:15388.52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刘国旭:

本院受理原告张瀚夫与被告刘国旭、永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们赔偿车辆维修费、交通费各项损失共计2429元;本案诉讼费用由你们承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事故第一巡回法庭(办公地点: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兴庆区一大队三楼322号)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执9369号

陈文涛:

申请执行人王志林与被执行人李仲虎、陈文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本院作出的(2023)宁0104民初450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你至今未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本院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法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陈文涛名下位于中宁县城平安西街丽景豪城住宅楼5号楼0单元09的房屋。申请执行人申请处置上述资产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财产处置相关规定,本院要求双方五日内协商议价并书面提交议价结论,五日未提交视为无法达成议价。因上述资产所在辖区内税务机关暂无法出具税务基准价,相关部门也无法出具相关指导价格。同时,所设资产及其附属设施需要专业人员现场勘验或者鉴定,除双方一致同意网络询价外(限五日内双方提交书面申请书,未提交视为不同意。)本院将依法通过委托评估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为了提升财产处置效率,如协商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均无法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本院责令双方于2024年1月5日下午14时30分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大厅选取评估机构,逾期未到场视为放弃选取评估机构权利。于2024年2月5日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大厅领取评估报告(如评估报告另行时间送达,以通知为准)。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需在领取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视为无异议。如评估报告提前送达,以送达之日起算5日。本院将择期通过网络平台予以公开拍卖,如上述当事人未在评估报告出具之前指定网络平台,本院将指定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予以公开拍卖,第一次拍卖根据确定的财产处置参考价下浮30%内确定起拍价,如第一次流拍,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物抵债,本院将在第一次流拍价值基础上下浮20%以内确定起拍价,如第二次流拍,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物抵债,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按照第二次流拍价格变卖一次,变卖期结束后执行债权人仍不申请以物抵债,本院之后将不予处置,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承担。在财产处置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若未按期到庭,或者拒绝、逾期垫付财产处置期间产生的费用,视为放弃财产处置,本院将终止处置程序;被执行人、产权人若未按期到庭,或者拒绝配合财产处置程序,视为放弃相关选择或者救济权利。相关拍卖具体事宜以网络拍卖公告为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2023-12-04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00404.html 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