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宏福:
关于本院审理的(2023)宁04民终1662号上诉人张兰与被上诉人任峰、原审被告陈福涛、冶秀兰、马强、杨宏福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三个规定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如到期你未参加诉讼,本案将依法缺席裁判。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花: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73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刘大伟: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大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73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马小莲: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马小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70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毛美: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毛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71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