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赵晨) 今年以来,彭阳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紧紧围绕“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两大主责主业,更新理念、健全机制,坚持“三个导向”,助力案件管理现代化和法律监督质效“双提升”。
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评查工作机制。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案件评查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院领导带头开展重点案件质量评查,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面对面通报、点对点纠正,不断强化办案人员的规范意识、质量意识。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业务融合,健全创新工作举措。在案件质量评查中,坚持透过问题深入分析研究,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推动案管职能融合,构建案管一体化工作格局。把案卡填录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内容,督促纠正办案人员“重办案轻填录”思想;把流程监控和案件评查相衔接,做到案中监控和案后评查相结合;开展专题分析研判,加强对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的分析研究,撰写综合分析报告。
坚持效果导向,压实司法责任,深化评查结果运用。高度重视评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评查结果的反馈运用,压实司法责任,扎实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办案质效的促进提升作用。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要求,对评查出的不合格案件和瑕疵案件移送检务督察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制发通报、整改提醒。建立评查与考评的衔接制度,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评查案件扣分计入检察业务考评、部门绩效考评和检察官业绩考评,纳入平时业绩考核、评先选优、奖惩兑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