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感谢你们上门看望,还带来了救助金和学习文具。”日前,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建军为路途遥远、出行不便、身患残疾的司法救助申请人上门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时,王某的母亲拉着王建军的手表示感谢。
兴庆区检察院通过“困难妇女儿童协同保护监督”模型查询刑事案件被害人王某、赵某信息,并与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妇女联合会、乡村振兴局提供的困难群众数据进行碰撞,发现王某、赵某系低保户,很有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该院及时与王某、赵某家属联系,核实情况。
检察官经了解得知,被救助人王某家住灵武市廉租房,父母离异,母亲靠卖菜养活3个孩子;王某为四级智力残疾,姐姐和弟弟也患有痉挛型脑性瘫痪,其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此,王建军带领兴庆区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干警来到王某家中,为其发放1万元司法救助金,并与王某的母亲亲切交流,向其详细讲解国家司法救助的目的,叮嘱她要将钱用在刀刃上,解决好孩子上学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随后,王建军又来到灵武市崇兴镇韩渠村救助申请人赵某家中,为其发放1万元救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