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0日记者获悉,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积极构建“6+3+3”工作体系,深入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今年以来,该院“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同比上升211.54%,干警执行“三个规定”的行动自觉和能力素质显著提升。
推行“一案一告知”全面覆盖,要求检察干警在案件办结前均如实填报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及不当接触、交往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建立填报提醒制度,跟踪填报进度,确保网上填报不漏一人。严格落实记录填报通报制度,做到一月一报告、双月一通报、一季一分析、半年一总结;建立提示、约谈制度,对于长期“零报告”部门、“零报告”人员发出重点提示,提示效果不佳,实行集体约谈,集中指导填录,督促强化填报责任感。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力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干警消除思想顾虑,由“他律”走向“自律”,切实做到“应录尽录”“有情必报”。
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在严肃查处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司法掮客、与其他关系人不当交往的基础上,倒查干警不主动或者不如实报告违反“三个规定”情况,推进源头治理。要求全体人员在办案中做到“一案一记录”,确保不遗漏、不选择性记录。把领导干部干预、插手、违反规定过问司法办案活动等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坚决“零容忍”。加强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通报,对不如实记录填报、隐瞒不报或者通过案件暴露出来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影响案件办理、问题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