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宇婕) 近日,吴忠市中级法院集中审理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耐心疏导。其中,3起案件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撤回起诉,及时化解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未达成和解的3起案件,法官在案件审理中注重辩法析理,并在判决书中作如下价值引领: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的关系,物业服务企业应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完善服务细节,以充分获取所在业主的支持和配合;同时业主也应对物业服务企业给予相应理解,尽可能看到其在物业服务中的努力和付出,应当认识到及时交纳物业费是保障物业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当业主发现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瑕疵时,应当通过正当渠道提出合理化建议,物业服务企业亦应就存在的问题予以改正,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标准。
吴忠中院民事法官在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时注重释法和疏导、引导工作,并借案普法,促进双方关系良好发展,在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搭建沟通交流的桥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