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苏晓霞) 近日,同心县法院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纠纷诉调对接室收到一面锦旗,赠送锦旗的兰某(系甘肃省华亭市安口镇村民)对该院诉前高效化解纠纷表示感谢和赞扬。
2022年4月,原告兰某与被告王某某口头约定,被告将承包的位于同心县马高庄乡白阳洼村特色产业发展项目中的沟滩和南洋洼鸡舍钢结构轻工分包给原告,同时约定,案涉钢结构项目劳务总费用为12万余元。同年7月,原告按要求完成施工工程,被告陆续支付给原告劳务费11万余元,下欠1万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始终推诿不还,原告遂起诉至同心法院。
立案庭收到起诉书后,考虑到原告远在甘肃,通过调解平台将案件线上委派给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纠纷诉调对接室。特邀调解员甄彬收到案件后,立刻电话通知被告王某某到法院进行调解。王某某称其已向原告履行完毕劳务费,调解员向双方释明民事案件“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并通过换位讲解的方式进行劝解,最终,通过调解员耐心做工作,被告王某某当场履行了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