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佳慧) 近日,同心县法院综合审判庭家事团队妥善调解一起离婚案件,适用经济帮助制度为妇女的合法权益“撑腰”。
原告杨某(男)与被告李某(女)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李某患有重大疾病,婚姻存续期间杨某带着李某四处求医,因不堪重负患重度抑郁症,夫妻之间矛盾长期累积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最终杨某提起离婚诉讼。承办法官在查阅卷宗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沟通,得知李某现因病情严重在医院ICU治疗,且后续无法到庭,自身条件也很难支撑后续医疗费。通过了解双方实际情况,法官从法律及情理出发与杨某多次沟通。在法官的说服劝导下,杨某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我的经济条件比李某好一点,我愿意给李某11万元的经济帮助费。”在法官的努力与双方当事人的互相理解下,案件最终调解并履行完毕,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