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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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法院践行“政法在干”彰显担当作为

坚持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全民义务植树不缺位。

本报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田婧

过去一年,石嘴山市法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对标落实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树牢“提高政治站位、把准职能定位、确保工作到位、提升法院地位”的“四位”意识,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能动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立长远的保障作用。

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大力实施“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深入开展“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积极在置身大局中谋事、在融入大局中干事、在服务大局中成事,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扎实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三年专项行动”。深化拓展“政法在干 平安有我”内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用心用情用力办理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133件,审执结24469件,石嘴山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776件,审执结2626件。通过持之以恒狠抓队伍建设,在凝心铸魂中固根本、践初心,在实干笃行中强本领、显担当,全市法院16个集体、15名个人受到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奖励。

在提高政治站位上增强新定力

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始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市党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及时请示报告重大案事项88件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守好法院意识形态阵地。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党组“五学联动”,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传承“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入法庭、企业、社区调查研究53次,完成调研课题18个,解决基层、群众所盼问题89个。

石嘴山市中级法院全力打造“五心铸法魂”机关党建品牌,深化“四强”党支部创建,创新“六步承诺法”,制定党员法官领衔基层“微法庭”制度,推进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融合互促。组织干警积极投身全市文明创建、帮扶解困、植树造林等活动。用心打造智慧党建工作阵地,在全市首批成立优秀党务干部党建工作室,平罗县法院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在把准职能定位上体现新担当

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稳定方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审结一审刑事案件834件,判处罪犯1043人。坚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审判刘立宁等13人涉恶案,执行到位涉黑恶案件财产1.07亿元。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犯罪34件43人,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75件164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42万元。坚持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房全忠、马冬等职务犯罪案16件17人。坚持守护群众“舌尖上”“道路上”“生产上”的安全,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330件352人。对436名刑事和解、未成年犯或有自首、立功等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

在服务保障重大工程项目顺利推进方面,妥善化解京藏高速公路扩建、乌玛高速公路土地征收补偿系列案。在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方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25件。在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方面,巡回法庭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等涉农案件171件。在助力石嘴山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审结涉贺兰山生态环境整治、大武口区北出口居住环境整治案19件。

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审结商事案件349件,出台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49项,助推法治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大幅提升。成立金融审判合议庭,化解2.4亿元金融借款案。依法稳妥处理企业破产案件,审结破产案件22件,同比上升120%,平罗县法院裁定破产重整2案的投资款2.46亿元全部到位,职工债权全部清偿。惠农区法院审结宁夏首例预重整转重整案入选自治区高院破产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

在服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82件,非诉执行审查案件88件。发布2022年行政审判白皮书,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有效解决“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问题,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达58.82%,居全区法院前列,大武口区法院行政庭被评为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先进集体。

在确保工作到位上彰显新作为

全市法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准确适用民法典,审结涉民生案件6028件。联合建立“法院+工会+人社+司法”劳动关系维权调处中心,办理新型劳动争议案1166件,大武口区法院职工维权调解室工作模式被全国总工会观摩推广。用心调处1856件家事纠纷,调撤率69.29%,大武口区法院1名法官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依法依规为困难当事人纾难解忧,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4.87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80.3万元,与民政等部门出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办法,在全区司法救助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兑现胜诉权益更加及时高效,执结案件9999件,执行到位30.40亿元,“3+1”核心指标高位运行。引入律师参与执行工作,出具律师调查令367份。坚持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并重,为主动履行裁决的被执行人出具证明书,修复信用582人,将2437人纳入失信名单。加大网拍变现力度,成交263件2.45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881万元。石嘴山中院执行实际到位率、执行完毕率居全区法院第一,执行工作多次受到自治区高院通报表扬。

全面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便民利民效能,持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新建14套智能融合法庭和在线调解中心,网上为民立案6595件、在线开庭997件、在线调解3973件、电子送达12505次。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46件信访案件全部化解。

采用“接地气”的形式开展“八五”普法,送法126场,全市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等“沉浸式法治教育课”受到广大师生点赞,微视频《民法典 “典”亮人生》获全国法院优秀奖。

在提升法院地位上开启新征程

大力实施政治素养、司法业务、法治保障、群众服务、改革创新、科技应用“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坚持树立以“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法官村村通、法官工作室、审务工作站和“塞上枫桥人民法庭”的创新工作,坚持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快审”解纷新模式,邀请基层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形成“法院+”的多元调解新格局,诉前调解案件8383件,5519件纠纷止于诉外,调解成功率65.8%。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发出司法建议26份。惠农区法院河滨法庭入选最高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推动诉源治理”典型范例,并在全区调解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院庭长办案实现常态化,院庭长办案占比43%。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718件907人,速裁程序适用率达53.4%。深化民事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小额诉讼、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2.5%,速裁团队平均审理天数仅为12天,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实质化审理减刑、假释案件508件。

围绕新的审判管理指标体系,推动案件质量、效率、效果指标正向运行,一、二审服判息诉率、调解率等核心指标居全区法院前列。坚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86件。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石嘴山中院自觉接受石嘴山市委政法委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对平罗县法院开展司法巡查,以强有力的督察巡查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坚持深入开展“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和政法干警“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全年开展政治轮训12场次。实施导师传帮带“薪火工程”,与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建立法律人才合作培养机制,5名法官入选自治区高院法官专家库。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深入实施“3331工程”,80后新鲜血液充实班子力量,16名新入额法官宣誓入列,4名青年干警在挂职锻炼中墩苗成长。石嘴山中院宣传工作获评全市“优秀政务新媒体”,1名干警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1篇论文在中国公安大学研讨会上获评二等奖。大武口区法院、平罗县法院分别被授予全国“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化积案清理,坚持完善涉民生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机制,推进纸质胜诉向实质性兑现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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