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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石浩) 近日,平罗县检察院2023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
全年,该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8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21件,部门负责人填报28件,一般干警填报34件。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坚持全面准确规范填报,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同时,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