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贾军
1月25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长海向大会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现将报告予以深度解读,全面公开宁夏法院2023年答卷情况,充分展示全区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现代化审判理念,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为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生动实践,请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阅卷。
2023年,宁夏各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推进政治素养、法治保障、司法业务、改革创新、群众服务、科技应用“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牢固树立办案与治理并重、抓前端治未病、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双赢多赢共赢等现代化审判理念,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使命,为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1.93万件,办结30万件,结案率93.98%,同比分别上升10.55%、11.93%和1.19%,法官人均结案271.56件,其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4591件,办结4180件。
回首2023 踔厉奋发建功新时代
“数解”法院重点工作
【17.68万件】 强化民生福祉司法保障
全区法院全面准确实施民法典,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7.68万件。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纠纷1.82万件,西吉、贺兰等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8件,以“小家”和睦撑起“大家”和谐。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审结涉新产业工人、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等劳动争议案件6261件,依法维护各类从业者“劳有所得”。完善涉军维权工作机制,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厅制发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调处和多元化解意见,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制定长期未结案件预防清理办法,审结一年以上疑难案件602件,清积率97.8%;旧存案件同比下降37.53%,实现五年来最低值。发挥司法救助帮困扶弱功能,依法减缓免诉讼费728.7万元,向340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733万元。
【9.26万件】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区法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审结涉企案件9.26万件。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建立金融、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卫中院与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畅通企业诉讼“绿色通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预重整案件审判操作指引,首次发布全区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审结破产案件180件。惠农法院审结宁夏首例预重整转重整案,第一批1200余万元清偿款全部到位。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审结涉“吉佳”番茄植物新品种侵权等知识产权案件792件,判决赔偿总额2164.9万元。实施“三合一”专业化审判,引入技术调查官,灵武、沙坡头等法院全面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导市场主体注重创新、保护创新。
【241.09亿元】 执行攻坚胜诉权益变“真金白银”
全区法院着力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网络查控、线上拍卖、信用惩戒综合发力,执结案件10.57万件,到位金额241.09亿元;实际执行到位率53.16%,从2022年全国排名第21位跃升至第4位;执行案件8项主要指标跻身前十,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其中恢复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排名西北第一。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异地交叉执行涉党政机关案件116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4736.69万元。开展“清积案、提质效”专项活动,清理执行积案1096件,发放执行案款48亿元。坚持正向激励与失信惩戒相结合,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72万条,限制高消费5.85万人次,恢复被执行人信用7264人。严格执行案件节点管控,规范执行案款管理,“一案一账户”实现动态清零。拓展被执行财产变现方式,探索建立“物物”交换平台,网络拍卖成交15.29亿元,银川中院涉案硅石矿以7800余万元成交,溢价率323%,创网拍历年最高。
【36.39万次】 便捷高效诉讼服务让群众少跑路
全区法院着眼巩固提升12368服务热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十大平台诉讼服务功能,网上立案6.67万件,线上调解11.5万次,互联网庭审3769场次,电子送达36.39万次。探索适老扶弱诉讼机制,设立“绿色通道”,畅通“无障碍”服务。扎实开展“有信必复”,规范工作流程,化解信访积案457件,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应。优化升级“一体化办公办案平台”,完成执行流程管理系统智能化改造,实现人民法院案件上诉、委托执行等工作线上流转,“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诉讼事务办理模式愈发成熟。
【11.8万件】 主动作为司法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全区法院初步建成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主干,类型化解纷平台为支干的线上多元解纷体系,301个特邀调解组织、1809名特邀调解员在线解决纠纷11.8万件。前移下沉解纷触角,西夏法院“塞上枫桥式共享法庭”、大武口法院“陈美荣语晴室”、原州法院“老马调解工作室”等基层站点畅通群众解纷路径。完善区级单位“总对总”解纷机制,12家区级单位入驻调解组织391个、调解员812人,调处纠纷1.52万件。深化“法院+”综合治理模式,健全律师参与协调化解机制,联合住建、人社部门共建房地产劳务合同纠纷诉调对接机制,邀请中小企业协会25名专业调解员参与企业纠纷化解,兴庆法院成立“法院与公证协同创新合作中心”,金凤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金凤模式’”入选2023全国民生示范工程案例。
“文解”法院亮点工作
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联合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同堂学习,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连续15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委派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调处纠纷976件,成功化解318件。用好用足司法建议,针对审判工作中反映出来的矿产资源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商品房预售款管理等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86份,同心、隆德、彭阳、中宁、海原等法院建议反馈率超过95%。
【能动履职依法保障美丽新宁夏建设】 全区法院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筑牢国家西北生态安全屏障,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572件,判处罪犯60人。坚持劳务补偿与经济补偿并行,聘请28名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专业赋能提升保护效果。做实环境资源大保护,联合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印发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提级侦办意见,参与河湖安全保护专项行动,宁夏高院与生态环境等多部门配合建成吴忠市滨河大道古城湾砌护段、贺兰山(大磴沟)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及修复等4个示范基地,宁夏特色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模式呈现新风景。1月21日,《人民法院报》以“煤山变青山 愿景化美景”为题报道了宁夏法院守护贺兰山生态环境的生动实践。
【深挖潜能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 全区法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各类审判组织权责清单,院庭长带头承办案件10.07万件,监督“四类案件”2542件,促进裁判尺度统一,一审裁判被改判率1.55%,生效案件被改判率降至0.13%。持续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遵循证据裁判原则、法定程序规范,认罪认罚一审适用率83.48%,刑事二审开庭率46.12%,位居全国法院第五位。深化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构建“简、快、灵”审判机制,推行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无人记录”庭审,永宁、平罗、利通区、青铜峡等基层法院审结小额诉讼案件7248件、简易程序案件10.38万件,快速便捷终局解纷优势逐步显现。持续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遴选99名法官充实审判力量,制定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系列管理制度、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全面提升审执业务系统智能化水平,构建新发展阶段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案-件比、二审开庭率、执行到位率等26项指标明确案件质效最优解。建成“宁夏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分析可视化”系统,实现全类型案件、全流程节点、全质效指标可比、可查、可考。强化“静默式”监管,自动监测立案分案、送达开庭、审限变更等办案节点,审限内结案率92.99%。
【筑牢政治忠诚锻造新时代法院铁军】 全区法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动真碰硬检视整改,真抓实干推动发展,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多次交流主题教育工作经验。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向自治区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7件。完善线上线下、理论实务、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全年完成培训170期1.03万人次,制定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青年干警导师传帮带机制,全力提升队伍专业素能。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党组班子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强化内部风险防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机关安全底线;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认真做好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切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擦亮“贺兰雪”“六盘峰”“沙坡情”等文化品牌,大力宣传刘志聪、陈美荣等先进模范事迹,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全年有76个集体93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
【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回应关切】 全区法院自觉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配合做好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建议督办、未成年人审判专项调研,邀请各级代表委员5624人次视察工作、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办理回复代表建议107件、委员提案52件。落实中央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82次,审结抗诉案件90件,依法改判发回47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坚持深化司法公开,持续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随机抽取2604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06万件,人民群众监督渠道持续拓宽。
“图解”法院工作态势
【严惩犯罪助力平安宁夏建设】 全区法院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384件,判处罪犯7994人。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民族团结,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案件3885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及其“保护伞”的高压严打态势,审结赵维东涉黑、夏国荣“保护伞”等案件9件,处置到位“黑财”6318.37万元。严格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丁学福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依法保障人民安宁,审结利通区春生烟酒行抢劫案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72件,危害安全生产、电信网络诈骗、涉老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1231件。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审结殷学儒、姜守清、董永胜等职务犯罪案件73件,没收违法所得5012.54万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宣告无罪13人,对1697名罪犯予以减刑、假释。
【担当作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全区法院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4151件,调撤率20.3%。完善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伤保险类案件会议纪要,化解王成录等行政赔偿案件360件。银川中院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现场评价机制、固原中院实施行政案件“一单三联”,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超过99%。
展望2024 勇毅前行争创新佳绩
2024年,宁夏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总体要求,持续推进“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忠诚履职、奋勇争先,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奋力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贡献法院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高举旗帜,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公正司法,以更大作为服务发展大局】 严格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抓牢提质增效主线,坚决守好民生安全底线,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企业发展,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真正将公正司法的实践融入法治宁夏建设,转化为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
【心系群众,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 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司法需求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健全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敢于创新,以更强力度深化司法改革】 始终坚持改革不止步、创新不停歇,坚决落实党中央改革部署,聚焦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优化人员分类管理,推进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更好实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严格作风,以更严要求建设过硬队伍】 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树牢正确政绩观,抓实法院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加大年轻干部选配力度,充分激发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