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金亚萍) “我们受同心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1月30日,同心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宁出庭支持公诉杨某某受贿案。
庭审中,刘建宁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和涉案款物向法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以及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一系列证据,围绕案件的定性、量刑、警示意义发表了公诉意见,并以案释法,结合案件中的腐败问题开展警示教育。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过。旁听人员表示通过旁听此次庭审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听庭评议的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长以检察官身份带头办案,是同心县检察院常态化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的缩影,也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在反腐倡廉斗争中更加积极履职担当,提高办案质效,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