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踔厉奋发风正劲 笃行不怠启征程

——吴忠市检察机关28个集体和5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吴忠市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乡村振兴检察行”专项活动现场交流暨推进会。(资料图片)

本报通讯员 李永福 尚涛

2023年,吴忠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吴忠市委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全市检察机关“12345”工作思路,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5459件,其中刑事案件3105件、民事案件561件、行政案件89件、公益诉讼案件491件,其他类案件1213件。

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党建+业务”品牌创建活动,实行党建、业务双月双报告机制,推进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

主动服务“三区建设”、加快建设绿色发展先行市、能源综合示范市等中心工作,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保障现代化美丽新吴忠建设的实施意见》等7个意见,细化86项务实举措。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准确把握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彰显的司法理念、司法价值、司法规律,一体融入天理、国法、人情,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

开展“数字检察建设年”活动,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91个,汇聚数据234.4万余条,筛查监督线索2923件,成案842件,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系统治理”的监督路径基本形成。

坚持凝心铸魂、固本强基,检察队伍活力显著增强,28个集体和5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聚焦中心任务,以优质检察供给服务高质量发展

吴忠市检察机关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51人、起诉1579人。依法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84人、毒品犯罪16人、涉枪犯罪5人。

起诉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犯罪126人。联合工商联出台《关于加强沟通联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5家涉案企业开展合规评估,促进依法规范经营。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起诉8人。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8.8万元。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违法犯罪,办理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6件9人,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药品、寄递违禁品等犯罪28人。

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3件。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开展黄河流域(吴忠段)水资源保护和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活动,促进“一河两山一湖”系统治理。与环保、住建等6家单位建立《生态损害赔偿管理协作机制》,与陕甘宁蒙晋五省七市会签《陕甘宁蒙晋毗邻地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协议》,共同守护好黄河“几字湾”生态环境。监督清理非法占用林地、草原、耕地3600余亩,督促清理河道垃圾3500余吨,治理违法取水自备井300余口,督促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560万元。

聚焦司法为民,以能动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吴忠市检察机关把深入开展“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作为检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践行宗旨为民造福”的检察实践,开展9大专项和18个配套“小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各类监督案件397件,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钱袋子”“邮包里”的安全。开展“乡村振兴检察行推进年”活动,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现场观摩交流暨推进会,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商服务保障措施。与民政、妇联等10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向158名刑事被害人及困难妇女、残疾人等发放司法救助金161.85万元。

加大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力度,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开学季”宣传周活动,举办“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4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59人。提出民事监督检察建议17件,制发督促监护令276份,开展各类帮教305人。

深入打造“塞上枫桥”品牌,在全区检察机关首创“五心”检察工作法,设立6个“五心”检察工作室,开展法治宣讲26场次,受众3600余人,发放宣传手册4000余份,解决群众矛盾纠纷187件。

聚焦主责主业,以有力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吴忠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履行刑事诉讼诉前“主导作用”,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1.81%、94.4%。加强对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率、撤案率居全区前列,纠正漏捕、漏犯89人。强化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1件,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100%。与法院、公安机关联合制定《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实施办法》等7项制度,监督纠正刑罚执行不当363件,纠正脱漏管80人。

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坚持全面监督、精准监督,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27件,审结94件,抗诉采纳率100%。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62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7件,涉案金额536.2万元。1名干警入选“全国民事检察人才库”,3名干警入选“全区民事检察人才库”,2个办案团队荣获“全区优秀办案团队”。

紧盯“案结事了政和”,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件,审结15件。对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0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3件,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6件,采纳率均为100%。

创新推进公益诉讼监督。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无障碍环境建设”等25个专项监督活动,立案464件,磋商结案278件,发出检察建议184件,整改率100%。做实公益诉讼新增法定领域监督,立案186件。10件案件被评为全区典型案例。

聚焦固本强基,以高度检察自觉打造过硬队伍

吴忠市检察机关准确把握主题教育总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细化“重点任务”等“六张清单”,入脑入心“学思想”、笃信笃行“强党性”、唯实唯干“重实践”、善作善成“建新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32次、专题研讨24次。把“四下基层”作为推进主题教育重要抓手,确定14个调研课题,推出35个检察为民办实事项目,深入42个基层点解题寻策,解决群众实际困难39个。坚持“当下改”“长久立”,检视整改问题14个,制定16项制度机制。

深入推进政法机关“3331工程”,完成职级晋升56名,选拔任用干部10名。

扛牢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一岗双责”清单,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聚焦阳光司法,以开放检察姿态接受监督制约

吴忠市检察机关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在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职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邀请视察、调研、指导检察工作130人次。

在政协民主监督下改进工作,围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接受监督。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意见建议15件。

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做到“应听证尽听证”,把依法办理、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等融为一体,组织开展检察听证480件,向社会公开发布案件信息3168条、终结性法律文书510份,让公平正义可见可评可感。

--> 2024-02-02 ——吴忠市检察机关28个集体和5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08955.html 1 踔厉奋发风正劲 笃行不怠启征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