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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送达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对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现集中公布限制高消费名单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库(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看)。 被本院限制高消费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以上行为,并请社会各界对其进行监督。

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依法应予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下列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举报人可拨打本院执行指挥中心电话(0951-3803878)进行举报,本院将根据举报内容和执行款、物实际到位情况,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本院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可以将其有关信息从限制高消费名单库中删除。

本公告一经公布,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的法律文书一并送达。

二0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公民个人

1、郑志文,男,汉族,住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向南华镇义和小学,港澳居民来往内陆通行证G163414(2)。欠款金额共计2490588.84元。

2、唐新军,男,1984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宝塔石化活性炭场,身份证号码640121198410122514。欠款金额共计4050元。

3、尚继东,男,1988年2月21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华城国际小区34-3-601室,身份证号码642221198802212292。欠款金额共计72320元。

4、李景群,男,1976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安鑫花园12-2-301室,身份证号码372324197611284415。欠款金额共计56740元。

5、李德志,男,1962年5月22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奥林匹克廉租房1号楼1单元302室,身份证号码640122196205220016。欠款金额共计111550元。

6、李玉海,男,1975年1月2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兰亭花园1号楼5单元602室,身份证号码640323197501022817。欠款金额共计13622.49元。

7、马存林,男,1984年7月13日出生,回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暖泉农场五队,身份证号码642223198407133212。欠款金额共计131850元。

8、王瑞,男,1996年6月5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立岗镇先进村14社10号,身份证号码640122199606052416。欠款金额两案共计14514.05元。

9、薛生保,男,1968年12月9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武塬行政村大塬,身份证号码64222219681209061X。欠款金额共计20200元。

10、马建军,男,1975年4月16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居安东路地质小区1-3-102室,身份证号码640122197504160011。执行标的共计43545元。

11、杨德,男,1989年12月31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塞上名居39-1-602室,身份证号码640111198912311216。执行标的共计398869元。

12、安琪,男,1989年8月14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嘉木花园3号楼2单元901室,身份证号码640223198908140515。执行标的共计14789元。

13、杨红波,男,1971年4月10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谷城县盛康镇竹园村1号,身份证号码420625197104102774。执行标的共计613874元。

公司:

1、宁夏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兰山大酒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684230391Q。法定代表人:梁双喜,系该公司总经理。欠款金额共计355683.61元。

2、贺兰县慧智玖月启点幼儿园(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金盛瑞士花园社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22MA770JANX9。 法定代表人:李海宁。欠款金额共计4078元。

3、宁夏三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光明西路客运家园6号楼2号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22MA77EH632。法定代表人:张君。欠款金额共计20352元。

4、宁夏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兰山大酒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684230391Q。法定代表人:梁双喜,系该公司总经理。欠款金额共计355683.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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