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余亮) 近日,大武口区法院执行局为农民工讨回欠薪后,远在外地的当事人表示感谢时,执行干警回复:“为农民工讨回欠薪,我们也高兴。”
原告万某某、李某某等3人在被告刘某承包的工地干活,工程施工结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刘某索要工资款,但被告刘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原告无奈提起诉讼。经调解,被告刘某仍没有在法律规定时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随后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大武口区法院执行干警查控财产无果,及时转变思路,对案卷材料进行仔细审阅,按照申请执行书提供的住址多方查找,得知被执行人刘某的住址实际为其父母居住地,执行干警随即赶往该处对被执行人刘某进行拘传。被执行人刘某被拘传到执行局后,仍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义务。为了让农民工尽快拿到欠薪,执行干警并未直接对刘某进行拘留,而是不厌其烦地向其释明法理,告知其如果被送拘并列入失信名单,将对其和家人产生不利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刘某主动履行了义务,当天将执行款1.8万余元全部打入法院账户。至此,3起劳务工资纠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