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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法院“春耕行动”清仓长期未执结案件

本报通讯员 杨帆

“你好,请问是马某某吗?我们是金凤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就你与张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多次逃避执行,拒不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现决定对你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别别别,法官。我才回来一晚上,你们就来了。我现在就给钱,稍等几分钟。”

4月18日7时,金凤区法院开展“春耕行动”第八场集中执行活动,聚焦终本案件和长期未结民生案件重拳出击,开展“清仓”行动。当日,共拘传10人,司法拘留4人,执行完毕案件9件,执行和解案件10件,执行到位181万余元。

小区公告栏里贴出“悬赏令”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马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法官多方调查,并未发现被执行人马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终本并非执行“终止”,执行法官转变思路,调取被执行人马某某家庭成员的户籍地址逐一上门核查,确认了被执行人的经常居住地。本以为案件即将峰回路转,但新的困难又接踵而至:执行法官三次上门查找,全扑了空。

能不能发动社会力量提供线索呢?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取得联系,向其说明“执行悬赏”机制。申请执行人张某某递交悬赏申请后,执行法官迅速制作悬赏公告,前往被执行人马某某所在小区公示栏张贴,又前往物业服务中心放置公告。

功夫不负有心人,此次集中执行前,执行法官收到一条短信:“法官你好,我看到马某某进了单元楼……”根据线索,执行法官找到了被执行人马某某,当场向其送达拘留决定书。最终,被执行人马某某在10分钟之内凑齐了全部执行款。

“按到账比例付款”释放司法温暖

申请人执行人金某与被执行人某工程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双方2021年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今年初,金某因公司未按时履行义务申请强制执行。此次集中执行中,执行法官来到公司经营场所实地调查。

“法官,我们公司已经按约支付了大部分款项,后来也是因为经营困难才导致违约。现在公司承包了一项建筑工程,发包方会定期支付进度款。但款项大部分得用于支付工人工资、购买材料和租赁设备。我们希望能够根据工程进度款收支情况弹性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执行法官耐心听取了公司负责人的意见,查阅了该公司财务往来明细和有关工程施工合同等,并与发包方核实付款情况。确认情况属实后,执行法官考虑到若直接采取查封等措施可能会导致“案件未结,企业先垮”,便将申请执行人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带至法院展开调解。

最终,被执行人某工程公司当日向申请执行人金某支付了5万元执行款,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期根据工程进度款到账情况按比例付款。执行法官也将持续对该工程的资金往来进行监督、定期查账,确保纠纷实质性化解。

六张购物卡让申请人实现债权

申请执行人董某与被执行人申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金凤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执行人申某向申请执行人董某偿还借款12万元。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申某,其表示会在近期偿还。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给予被执行人执行宽限期。但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申某不仅没有履行义务,反而以新的理由推脱搪塞。集中执行活动中,面对找上门的执行法官,申某满脸悔意:“之前我总想着能拖一天是一天,你们今天来不仅督促我履行义务,还治好了我的‘拖延症’。”随后,被执行人申某从家中找出六张面值1万元的购物卡,表示该卡是此前他人欠债抵扣而来,愿意以卡抵债,并从本月起分期向申请人董某支付剩余款项。董某同意后,执行法官又与制卡方取得联系,核验购物卡真实且在有效期后,为双方制作执行和解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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