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田芳) 近日,红寺堡区法院联合弘德村委会化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弘德村村民赵某与王某系邻居,王某在自家院中修建房屋时,雇用赵某为其提供劳务。赵某从事劳务作业时不慎从高空跌落受伤,后经评定伤残程度为九级。赵某将王某诉至法院,主张各项损失2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子女就赵某的赔偿事宜在诉讼前就发生打架事件,致使王某的儿子受伤住院。法官多次组织调解,但因双方情绪激动且分歧较大,调解工作均未达到预期效果。同时,考虑到双方矛盾已然加深,一纸判决不能真正化解纠纷,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村委会,邀请村干部、驻村调解员、同村乡邻进行旁听。庭审结束后,在村干部等人的参与下,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庭后调解,由于王某坚决不同意赔偿,调解以失败告终。
两天后,法官邀请双方到村委会,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及类似判例后,被告有所动容,但愿意赔偿的数额与原告主张的数额相差甚远,调解再次失败。一周后,法官再次前往村委会组织双方调解,将案件诉讼的程序和风险逐一向双方进行了分析,村干部也就王某的经济状况进行了详细说明。赵某深知王某没有赔偿能力,最终作出让步,由王某向赵某赔偿1.6万元,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后,王某当场向赵某履行了1.6万元赔偿款。至此,这起纠纷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