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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离婚 返还彩礼14万元

本报记者 钟玉珍

“婚姻是人生大事,不要受你妈妈的影响,你们刚结婚一年,这婚非得离吗?”近日,永宁县闽宁镇司法所李小燕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时,苦口婆心地劝说当事人。

原来,当事人马某某、王某某结婚时均不到20岁。结婚时,女方父母收取男方家庭给付的彩礼。两人结婚后,因王某某想过年轻人的生活,不想做家务,其婆婆无法容忍,经常与儿媳发生争吵,而儿子站在老妈一边,与王某摩擦不断。每次吵架后,王某某回娘家诉苦,其母亲并未对女儿进行正确引导,而是告诉女儿应该在婆婆面前“狠”一点,以免今后吃亏。于是,这对新婚夫妻在结婚一年间,口角不断、关系破裂。近日,双方再次发生激烈吵架,王某某回到娘家,马某某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来到司法所请求调解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

考虑到马某某、王某某夫妻俩年纪龄较轻,对离婚的认知不成熟,且很大原因是双方母亲参与过多。调解此案时,李小燕首先面对面规劝2位当事人,并将2人的母亲请到司法所,但无论李小燕如何劝说,两家均坚持要求离婚。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王某某的父亲认为女儿是离婚受害人,彩礼一分不退。调解陷入僵局。

“彩礼不好好处理,离婚的事还得拖,如果男方起诉到法庭,时间会拖得更长……”最终,在李小燕入情入理的劝说下,王某某的父亲同意当场退还马某某彩礼14万元,马某某表示接受,该起离婚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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