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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购物自称没带手机“骗”走商品钱款

民警提醒:商品交易应“钱货两清”

本报讯 (记者丁丁) 5月5日,银川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济民路派出所先后接到辖区两个商店店主报警:一名陌生男子在其商店内选购商品、兑换现金,在支付费用的时候,该男子自称是本小区居民,出门时忘记带手机,让店主添加其微信,承诺其回家后会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费用,该男子离开后,店主长时间未收到其支付的费用,遂意识到被骗。

济民路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通过侦查发现,在两家商店实施诈骗的违法嫌疑人为同一人,且该嫌疑人反侦察意识极高,在作案及逃跑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并有意躲避监控,并以多次进出道路周边绿化带、公园及小区的方式,扰乱民警的侦查方向。

民警经过大量的监控视频追踪及摸排走访工作,发现该嫌疑人在最后一次作案后,步行至西夏万达附近后又乘坐公交车继续逃窜。办案民警立即前往银川市公交公司调取嫌疑人乘坐公交车的监控录像,确定嫌疑人下车位置后,经过分析研判及实地走访工作,最终确定了嫌疑人的活动范围。5月7日,办案民警在兴庆区一旅馆内成功将违法嫌疑人周某某抓获归案。违法嫌疑人周某某对其对商店店主实施诈骗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济民路派出所办案民警经过调查发现,周某某还在固原市、西吉县等地实施诈骗、盗窃,被当地公安机关网上布控。目前,违法行为人周某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商铺经营者要提高自身防骗意识,在商品交易时尽量做到“钱货两清”,不要因为过度信任,使得自己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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