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钟玉珍
“作为一名律师,我认为必须精通业务、无愧良知,一定要把当事人的事当作自己第一位的事。”这是银川市金凤区政协委员、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刘艳宁律师从业14年以来的心得体会。
受银川市丰登镇镇政府委托,刘艳宁律师目前正在制作PPT课件,为一堂民法典普法宣传课做准备。
从业以来,刘艳宁律师在行政执法、建筑业、保险业领域历练自己。她在代理政府部门应诉普通群众起诉的一些行政诉讼中,在坚持依法代理维护政府的合法决策与公信力形象的同时,也十分关注群众诉求中的合理因素。
2024年3月,银川市民小羽(化名)所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多次交涉无果后,准备通过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因手中无任何房屋建设资料而维权无门。后经朋友指点,小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收集证据,但其所提出的申请内容被答复不存在,小羽遂对住建部门、审批局等政府部门提起行政诉讼。了解原告行为的背景原因后,刘艳宁律师代表顾问单位与开发商取得联系,组织各方开会分析利弊,促使开发商维修了小羽的房屋,双方握手言和。随后,小羽向法院撤回了行政诉讼。
“通过努力维护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利益”是刘艳宁律师执着的追求,她连续5年被宁夏保险行业协会聘请担任人民调解员,因贡献突出于2020年被该协会评为“优秀调解员”。
5年前,6旬老人马某琴经朋友介绍参加某保险公司组织的保险产品推荐课。保险业务员称,该款保险产品只需每年交2万元,交够前3年保费后,不用再交钱即可将当年的分红利息作为下一年度保费,15年后领取高额回报。“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保险业务员称当天是购买该保险产品的最后一天,见马某琴有所动心,便催促她打款2万购买该保险产品。
马某琴连续三年缴纳保费6万元后,到保险公司要求以分红、利息续交下一年保费时,却被告知并无此事,她还得继续每年续交保费2万元,一共12年。马某琴十分气愤,认为自己受到保险业务员的误导和欺骗,要求保险公司退还6万元保费,但对方计算后称只能退还2.7万余元,于是马某琴将纠纷提交保险行业协会要求调解。
刘艳宁律师接受调解任务后,了解到马某琴的收入来源为养老金,在购买该保险时确实受到保险业务员的误导,且投保地点为保险公司保险产品推荐活动现场,保险公司应承担法律后果。因为本案涉及维护老年人权益问题,刘律师经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在保险公司无法提供对老年人保险消费尽到合理注意提示义务及回访等证据的情况下,促使保险公司同意解除与马某琴的保险合同,并向其退还保费5.65万元。
作为银川市金凤区政协委员,刘艳宁时刻关注社会的进步发展,积极深入基层开展公益普法,并提交了《关于建设居安家园未来社区智慧医疗云诊室的提案》。
“红叶经霜而赤,腊梅沐雪而馨”。经过多年积累,刘艳宁律师信心满满地踏上新征程,继续服务广大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