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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墩子“绊脚”车辆“受伤” 物业公司承担部分责任

本报记者 杨秀丽

“车主没注意造成车辆剐蹭,我们物业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小区出口放水泥墩子也没个提示,就该物业公司赔维修费”……近日,在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司法所调解人员的调解下,这起纠纷有了结果。

案情

今年年初,李某开车进入小区时,未注意到物业公司在小区出口处摆放的水泥墩子,车辆拐弯时不慎将底盘剐蹭。李某找到物业公司要求对其车辆底盘剐蹭进行赔偿,物业公司认为此事是车主的问题不予赔偿,双方协商不成,随后找到丽景街司法所要求进行协调。

司法所调解员和社区法律顾问了解事情经过后,分别向双方进行调查取证,在物业公司调看车辆剐蹭的视频后联系辖区交警,对责任进行判断,确认是车主责任。随后对物业公司放置隔离水泥墩子是否正当进行确认,经确认合规,但水泥墩子上的警示标示有破损,不能在第一时间被看到。

释法

掌握相关事实证据后,近日,调解人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咱们先看看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的具体规定,包括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致害责任;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致害责任;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等侵权责任。”调解人员释法明理,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双方当事人明确赔偿责任的划分。通过调解,疏导平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帮助双方当事人依法根据事实对赔偿金额作出合理估算。最终,李某与物业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自行维修车辆,车辆维修费用自行承担,物业公司减免李某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7月12日的停车服务费。

物业公司放置的隔离水泥墩子警示标志不明显,导致车主的车辆受损,物业公司应承担部分责任。车主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对于自身损害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李某现场表示今后会注意维权时要合法合规;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今后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要尽到职责,及时维修有破损的设施设备,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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