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毓琛)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全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方案》,决定从今年6月中旬至12月底,通过5个方面对全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开展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
《方案》明确,此次监测摸排的主要对象是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分为数据采集、信息录入和比对核实、统计分析等阶段。监测摸排工作以县(市、区)为基础,按照“全区流动儿童摸排以流入地为主实施、留守儿童摸排以其户籍地为主实施”原则,由县级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按工作职能分工分别对在校在园对象、办理居住证、健康管理、参加医保情况、残疾等情况进行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并统筹开展本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工作。
《方案》要求,各地建立工作联系机制,部门间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确保2024年年底前完成全区首次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清晰掌握全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数量规模、年龄结构、分布区域等情况,及时掌握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家庭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建立流动儿童信息库,完善留守儿童信息库。县(市、区)民政部门至少每半年将新采集数据推送至相关部门比对核实后,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对不再符合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条件的,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切实提高全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实效。此后,该项工作将转为常态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