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王潇翊) 部分在建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6月11日记者获悉,贺兰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参与,就该案召开听证会。
今年5月,贺兰县检察院对县域在建、续建工程项目中工伤保险缴纳情况进行核查时,发现部分在建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完善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为消除分歧,形成保护合力,贺兰县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听证事项,听取了贺兰县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意见。
“参加工伤保险是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是对一线建筑工人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在建工程项目企业应当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同时相关行政部门也应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参会代表说。
听证会后,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法律规定以及听证员的评议意见,贺兰县检察院向贺兰县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在建工程项目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尽快通知缴纳,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对暂时停工的工程项目及时了解开工情况,做好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