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宁) “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邢某在一个工地,请你们马上过来。”6月14日16时许,永宁县法院执行人员收到当事人提供的线索,立即出动赶往执行现场。
“我们是法院执行人员,你一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我们将对你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希望你能积极主动还款。”执行人员对邢某说。
“不是我不愿还,我真的没有钱,你们看着办吧!”邢某态度强硬。见此,执行人员当即将邢某拘传至法院。
到达法院后,执行人员再次向邢某说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法院将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同时通知申请执行人来法院处理案件。
邢某在永宁县法院涉及两起案件,金额总计11万余元。执行人员进行逐一问询,考虑到邢某涉执案件较多,案件标的额较大,一时间可能无法履行完毕,于是本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劝其先履行一部分案款,剩下的可以通过和解方式慢慢还,这样不仅能够缓解邢某的压力,也能部分保障申请人执行人的权益。
经过执行人员耐心劝解,邢某表示认同该还款方案,他说:“法官,你说得对,我愿意配合法院履行还款义务。”当日,邢某履行完毕一案、和解一案,共履行案款9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