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李秀明
“老马,公平起见,今天咱们就在法官的见证下来量一量地,看看到底是不是我们亏了你的地。”
近日,银川市西夏区法院诉前调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承“以调促和、以和促解”原则,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8年,被告马某承包了原告公司的土地用于大棚种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承包土地面积为8.85亩。2021年,马某发现自己原来耕种的部分土地被占用修路,马某认为自己承包的土地面积肯定少了,便找公司协商,让公司把多占的土地返还或减少承包费。公司告知马某,用来修路的土地本来就是马某多占的,那里原本是一条路。马某十分生气,于是从2021年开始拒绝支付承包费。公司连续3年没有收到马某的承包费,又多次联系不上马某,便起诉至西夏区法院,要求马某支付2021年至2023年期间的承包费。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静几经周折联系到了马某。
经与双方沟通,张静发现案件的症结在于承包土地的面积难以确定。为及时解决纠纷,张静决定到争议的土地现场去看看。
在张静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一同来到土地现场测量,共同见证争议土地的丈量、记录。张静安抚着情绪激动的马某,耐心地向其释明:“你看这路上有下水井及电线杆,是在你承包前就存在的,因此你承包的土地并未被占用。你放心,如果占了,我们也会按照实际测量的土地面积为你减免相应的承包费。”
最终,经测量,马某的土地实际使用面积比合同约定的面积还多了0.5亩。马某不好意思地说:“是我误会了公司,也没想着自己先量一量,给公司和法院添麻烦了,我这就去把欠下的承包费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