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秦果
6月25日18时,永宁县法院开展本年度第九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出动警车7辆、干警36人,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司法拘留显权威
杨某与康某因装修款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在永宁县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但康某并未按照协议履行付款义务,杨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经网络查控未发现康某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便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地址找到了康某。然而,康某面对找上门来的执行干警仍无履行案款的意思。于是,执行干警将其传唤至法院,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听后,康某依然态度强硬,表示自己无力支付2万元装修费用。执行干警依法查看了康某所使用的微信账单,发现康某使用他人微信支付流水金额已达十几万元。针对康某恶意规避执行的行为,执行干警果断采取拘留措施并送达拘留决定书。在前往拘留所的路上,康某慌了神,当即将全部案款履行完毕。
善意执行促履行
刘某独自居住在望远镇一小区,平时靠打零工为生。在此居住6年期间,刘某一直未支付物业服务费,累计欠付1万余元。物业公司多次索要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令刘某支付拖欠物业服务费用,法律文书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经线上查控、电话联系均未找到财产线索。此次执行中,执行干警在刘某家中找到了他,见到执行干警后,刘某称自己打零工的钱没有要回来,生活确实困难,实在无力支付。见状,执行干警将其传唤至法院,经详细了解,得知刘某所说情况基本属实。于是,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先与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主持双方就案款履行达成分期协议。最终,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双方达成一致还款意见,同时,执行干警也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劝导其按照分期还款协议按时履行,遵守诚实守信的社会公德。
执源治理巧化解
“艺术培训机构现在强制搬离,孩子们的课程都会受到影响……”在法院执行和解室,执行人员说。
陆某租赁了两间营业房用于开设艺术类培训班,因未按时缴纳房租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东起诉至永宁县法院要求陆某支付拖欠的房租并搬离。该院经审理,支持了房东的诉讼请求。法律文书生效后,陆某一直未能履行义务,于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通过实地走访并与陆某沟通,了解到其开设的艺术培训班有许多面临中考的孩子,如果现在搬离会影响后续培训课程的开展,于是,执行干警积极联系申请人,将这一特殊情况进行告知并协调双方商榷搬离时间。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陆某补齐拖欠房租,之后按月缴纳房租,并于今年7月底前搬离案涉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