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晓鹏 胡睿) 近日,宁夏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局石嘴山分局执法一大队队员在公路执法巡查过程中,接到京藏高速某收费站提供的线索:山东省某大件运输有限公司一辆六轴货车拉运不可解体大型货物,且无法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即将从该收费站驶出高速公路。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在该车辆前后布设警戒区,进行调查取证。经勘验调查,该六轴货车拉运物品为铁制圆柱体,车货总长21.6米、宽4.7米、高4米,车货总重45.76吨,属于不可解体货物,外廓尺寸超过法定限定标准,驾驶员无法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涉嫌违法超限运输。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罚款3000元,并责令驾驶员立即停驶,补办超限运输车辆行政许可手续。 本报记者 张剑波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