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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执行为民解忧

本报讯 (通讯员 秦果) 近日,永宁县法院收到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执行人送来的锦旗,对执行干警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谢意。

2021年3月,马某受雇于某苗木公司从事驾驶工作,双方于2023年5月解除劳动关系。后因某苗木公司未支付马某购买办公物品的报销费用,双方产生纠纷,马某提起劳动仲裁申请。某苗木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永宁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某苗木公司支付马某报销费用31000元。判决生效后,某苗木公司未履行义务,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该案的执行员马云第一时间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并多次通过电话与某苗木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几番沟通后,某苗木公司负责人向法院提出了还款方案,希望能够按照每月支付1万元的分期协议履行案件。执行人员及时向马某说明案件情况,希望其考虑分期还款的可行性,经考虑,马某同意了分期还款方案。

就在马某等待某苗木公司履行第一笔案款时,期望却落了空。执行人员发现某苗木公司在该案执行期间履行完毕了在其他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永宁县法院涉及的案件只是找理由拖延履行,不是没有能力履行。于是,执行干警根据马某提供的地址立即出动,找到了某苗木公司负责人,对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释法明理,希望某苗木公司在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向其说明拒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某苗木公司当场履行完毕全部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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