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郝永春) 被风吹倒的旗杆砸中停在下面的外来车辆,责任应该由谁承担?近日,贺兰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高空坠物纠纷。
2023年4月,某建设公司院内的旗杆被大风吹倒,砸中了停放在院内的车辆,车主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民警到场证实后出具处置意见。保险公司经过定损向车主赔偿9000余元,并向某建设公司追偿,追偿未果后,起诉至贺兰县法院。
法官联系原、被告厘清案件基本事实,多次组织双方线上调解未果,决定安排开庭。但为寻求解决双方矛盾的突破口,庭审前,法官再次组织调解。
保险公司认为某建设公司是旗杆的所有人、管理人,在不能证明自身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旗杆坠落造成的财产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某建设公司认为大风吹倒旗杆系不可抗力,且公司院区并非对外开放的停车场所,车辆定损时自己也没有参与,对保险公司主张的赔偿责任并不认可,调解陷入僵局。
法官“背靠背”调解,向某建设公司说明当天的风力情况不足以认定为不可抗力,释明法律对于高空设施脱落、坠落侵权责任的规定,从减轻诉累、减少流程、节约成本的角度出发,引导其积极配合调解。同时,向保险公司解读类案裁判示范,说明高空坠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在对受损害车辆不负有管理责任的情况下,应当承担怎样的侵权责任,帮助其厘清案件中的各方责任,希望其能合理主张赔偿。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协商一致,某建设公司当场支付,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贺兰县法院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在每一个审判环节把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今年以来,该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744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46.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