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彩华
“我出去后就想办法凑钱尽快还款,谢谢你们的真诚帮教,不然我可能还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8月2日,被拘留人张某某由衷感谢道。因为给别人担保贷款,张某某拒不履行担保责任被执行司法拘留,在银川市拘留所管教民警的劝说下,他终于解开了心里的疙瘩,愿意配合还款。
在以往的实践中,对被拘留人员“一拘了之”有时并不能发挥出应有的惩戒威慑作用,反而不利于化解矛盾纠纷。银川市拘留所创新谈话模式,紧盯被拘留人员思想动态和心结矛盾,推动工作由传统单一的惩处向“处调融合”转变,当好能调善治多面手,成功化解多起拒不履行人民法院裁定的债务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我觉得我不应该还钱,大不了被拘留几天。”被拘留人蔡某某不满地说。蔡某某是西夏区兴泾镇某村的农户,2019年他受朋友陈某某委托承包了村里的300亩流转土地,承包期为三年。合同是以蔡某某名义签订,但土地实际使用人为陈某某,合同到期后还拖欠土地承包费36万元。因未能履行双方合约,蔡某某被村委会起诉至法院并败诉。今年3月,蔡某某因拒不履行法院裁决被拘留15日。在办理收拘手续时,蔡某某始终情绪激动,发牢骚认为法院判决不符合实际情况,他只是签约人又不是实际承包人。
“收到情况反馈后,我们第一时间查阅了蔡某某的档案,及时开展了跟进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管教民警崔兴利介绍,他和同事郑红兵一起认真耐心倾听蔡某某的诉说,待其发完“牢骚”,情绪得到释放后,趁势向其宣讲了民法典等相关知识,让蔡某某明晰自己的法律责任,打消了其不满情绪,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打出“感情牌”,劝导其以积极态度与债权人沟通解决事情。听着民警有理有据的分析,蔡某某频频点头,当即表示要配合解决。
次日上午,银川市拘留所将西夏区法院、某村委会、实际承包人陈某某以及蔡某某的担保人黄某某请到了所内的矛盾调解室。在2位民警的主持化解下,蔡某某态度积极,经过反复交流和沟通,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并签订《矛盾化解协议书》。蔡某某承诺提供3处房产作为抵押,提供一名担保人,先支付现金15万元,余额在今年8月底全部还清。下午,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除了对蔡某某的拘留措施。
“我们将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一项‘硬性指标’,民警们以法律为剑、以情感为桥,成功化解一件件矛盾纠纷,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确保监区绝对安全。”据银川市拘留所所长张国寿介绍,今年上半年,该所化解矛盾纠纷13起,敦促案件当事人履行法院判决涉及金额近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