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欣钰) “宫法官,被告张某和陈某还是不接电话,这可怎么办。”近日,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案件被告宁夏某商务公司处于无人经营状态,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陈某也一直拒不应诉,这让原告王某和代理律师犯了难。
被告不出面应诉,不仅双方矛盾纠纷无法化解,即便缺席作出了判决,最终也很可能因为联系不到被告,导致案件执行困难。
为了有效促进当事人高效实质化解纠纷,提高审判执行效率,承办法官宫胜利向当事人释明了关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及采取保全措施对处理纠纷的优势,建议王某先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宫胜利法官的建议清晰又中肯,王某当即向法院提交了诉前保全申请手续。西夏区法院审查后第一时间作出保全裁定,依法对宁夏某商务公司,以及陈某、田某名下的银行账户采取保全措施。
虽然诉前财产保全没有足额冻结到相应款项,但账户被冻结,“逼”出了此前一直拒不出面的田某和陈某,二人主动与法官助理程建红取得联系,希望法院可以主持调解该案。经过宫胜利法官多次电话沟通,案件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申请进行司法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