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丽(身份证号:622821********0421)、曹晟铭(身份证号:411282********6514)、李晨博(身份证号:411282********3116)、薛宝军(身份证号:612601********1215):
以上四位同志均已合同期满,离职时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与本单位(宁夏东兴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盐池分公司)失去联系,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对你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经屡次与你联系未果,请你自本通告登载之日起30日内到单位(宁夏东兴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盐池分公司)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联系电话:0953-8880807。特此公告。
宁夏东兴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盐池分公司
2024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