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杨丽文) 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一周年前夕,8月30日,银川市残联联合市检察院、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相关市直部门,组织市盲人协会、市聋人协会、市肢体残疾人协会和各类别残疾人代表20余人,对银川市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情况进行了督导。
督导组先后到银川市体育馆、金波街(贺兰山路—怀远东路)等公共场所,对体育场馆的无障碍通行设施(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无障碍出入口、门,无障碍电梯、扶手、楼梯),无障碍卫生间、更衣室、轮椅席位等无障碍服务设施,无障碍标识、安全警示标识、提示音响设施等信息无障碍设施,以及城市主次干道的缘石坡道、盲道、公共交通停靠站等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相连接情况及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发挥功能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
督导组充分肯定了银川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对银川市进一步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指导意见,首先,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大力度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浓厚氛围。其次,抓好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无障碍服务设施不完善、无障碍标识不明显、缘石坡道不规范和占用、损害无障碍设施的问题,现场反馈至相关主管部门或所有权人落实整改,进一步优化全市无障碍环境,确保无障碍设施规范化管理,不断满足群众对无障碍生活环境的需求。最后,建议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以检察公益诉讼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司法保护,精准服务保障更多群体的无障碍需求,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