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两人伪造、买卖 国家机关证件获刑

本报讯 (通讯员 张洁) 近日,同心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杨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

2022年,被告杨某某为了赚取高额运费,欲办理假冒危货资格证拉运危险货物。杨某某在同心县一家打印店将其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仓栅式厢式半挂车的货运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本人的普货资格证照片通过微信发送给该打印店老板王某,王某按照杨某某提供的照片信息伪造了危货行驶证、营运证等证件共计5本后交付给杨某某,杨某某向王某支付现金700元。被告人杨某某还帮助李某某在王某处购买伪造的危货行驶证、营运证等4本假证件。被告人王某还为张某伪造了危货行驶证、营运证等6本假证件。

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王某伪造并出售国家机关证件,依法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杨某某非法购买国家机关证件,依法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综合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 2024-09-03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32609.html 1 两人伪造、买卖 国家机关证件获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