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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司法局抓好法治宣传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本报通讯员 王芳

今年以来,沙坡头区司法局立足职能职责,把未成年人法治化保护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通过抓好法治宣传、抓细法援举措、抓实调解机制、抓牢特殊保护等多项工作举措,精耕细作法治护“未”责任田,让法治信仰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与法“童”行 播撒“法治种子”

聚焦《沙坡头区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的工作责任、目标任务,积极承担有关未成年人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对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普法与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列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明确有关单位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及工作内容。

创新宣传形式,积极运用新媒体普法平台,探索从“枯燥说教”到“生动演绎”的普法宣传形式转变,依托“法治沙坡头”微信公众号,开辟“网络普法e起学”栏目,原创制作青少年普法短视频。今年1至8月,共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等活动102场次,“法羚羚”普法微课堂之未成年人保护专题动画片等10条,推送典型案例等36余,中卫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接待师生630人次,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法援“护苗”,撑好“法治之伞”

依托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畅通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实现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

对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可以证明其为“五保”、低保、精准扶贫、福利机构供养、特困供养等材料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审查经济状况。对行动不便的残疾未成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对检察院通知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当天受理、当日指派律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今年以来,共接待未成年人或其亲属法律咨询150余人次,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3件,其中民事8件,刑事5件。

调解“先行”,化解“成长烦恼”

依托乡镇综治中心、村(社区)“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统筹派出所、司法所、法庭、调解委员会等基层力量,常态化排查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及涉未成年人风险隐患。发挥婚恋家庭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诉前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加强与各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多元化解婚恋家庭矛盾纠纷。2024年,各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综治中心的统筹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554次,排查发现婚姻家庭纠纷244件,成功化解239件,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纠纷21件。

建立心理疏导室11个,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购买心理咨询服务,派遣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工作者为因遭受侵害、暴力伤害需要心理疏导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62人次,心理咨询室开展个案辅导4人次。制定《沙坡头区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沙坡头区校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作用,依法调解校园纠纷5件,调解成功5件,最大程度降低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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