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彩华) 近日,吴忠公安侦破在黄河流域非法捕捞,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打掉一个在黄河流域流窜非法捕捞、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团伙,现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大鼻吻鮈”1086尾、“拟鲇高原鳅”46尾,涉案价值50余万元。
今年6月下旬,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接到上级转办线索,有人在售卖野生动物。吴忠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与利通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办案,发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卖鱼,其中还有销售“鸽子鱼”的内容,发微信朋友圈的王某某经营着一家水产店。
掌握大量线索后,6月29日,民警突击检查王某某的水产店,发现门口的冰柜里放着很多水产品,其中有一个袋子隐藏在冰柜深处。当民警打开袋子时,王某某明显神色慌张。民警发现袋子里面的鱼长20余厘米,尖尖的头部,细长的身子,嘴巴朝下,全身的鳞片泛着一点古铜色。之后,民警又在店内厨房的另一个冰柜内,发现大量此类冻鱼,还有少部分无鳞的冻鱼。
经专家辨认,王某售卖的“鸽子鱼”,实际是黄河中上游的一种土著鱼“大鼻吻鮈”,其之所以被误认为“鸽子鱼”,是因为“鸽子鱼”(“北方铜鱼”的别名)数量稀少,两者从侧面看均酷似鸽子。少量浑身无鳞的鱼被鉴定为“拟鲇高原鳅”。两种动物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王某某供述,售卖的“鸽子鱼”除了自己捕捞的外,部分来自徐某某、丁某某处。3人相识多年,早年经常结伴在黄河捕鱼。自2021年王某某开办水产店后,徐某某、丁某某有时会将自己非法捕捞的鱼供货给王某某。3人明知黄河流域禁渔期的情况下,依然以黄河水域为作案地点,采用“即捕即卖”方式,将渔获物加价后迅速销售,并在微信朋友圈兜售。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徐某某、丁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