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丁丁
“师傅,在这钓鱼可以,如果钓到了‘鸽子鱼’可一定要放生,不敢拿回家吃了,否则就犯法了。”
“放心吧,警察同志,你们经常宣传,我都记住了,还专门在手机上搜了一下我们这段黄河里都有哪些国家保护动物。”
9月12日,永宁县公安局李俊派出所雷台中心村生态联勤警务站社区民警梁鹏和同事开完晨会就来到黄河边。几个人边走边看,不时提醒周边放羊的人不能把羊群赶进温州林。看到黄河边有几个垂钓的人,梁鹏赶紧跑过去,给垂钓爱好者们讲解黄河水体里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鼻吻鮈,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鸽子鱼”,提醒他们如果钓到要立即放生。
梁鹏告诉记者,雷台中心村生态联勤警务站组建黄河巡河护岸义警队,每天都会对黄河周边进行生态巡逻,采取“车巡+步巡”“白天巡+夜间巡”“警务站单独巡+各单位联合巡”的模式,对黄河李俊段4.8公里西岸进行全面巡查,巡查治理除单杆单钩休闲垂钓外的一切违法违规捕捞行为,以及其他涉黄河流域违法违规行为。
“林子里有几只羊,把车停下,我过去看看。”从黄河边离开,梁鹏和同事来到温州林,看到远处的林子里有几只羊,民警跳下车跑进林子把羊赶了出来。梁鹏蹲下来看看羊的样子,猜测是附近蔡大爷的羊。他赶着羊找到蔡大爷,对蔡大爷说:“大爷,这是黄河护岸林,里面不能放牧。羊群啃食容易引起林带草原退化,对温州林的危害很大,以后不能再把羊赶进去放了,一定要记住。”
近年来,永宁县公安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打造“党建红+生态绿”黄河流域生态联勤党建平台,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依法严打涉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厚植生态底色,筑牢生态屏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联合水务、检察等部门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完善林长制运行规则以及林长巡林、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等配套制度,有力推动生态警务高效运转。
建立健全黄河银川段自南向北由永宁县公安局、兴庆区公安分局、贺兰县公安局、灵武市公安局、苏银分局等5个沿黄河辖区公安机关+森林分局、环保分局2个专业分局组成的“5+2”一体化生态联勤警务工作机制,持续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每日对辖区警情、12345工单研判分析,重点关注涉黄河流域、野生动植物保护、黄河禁渔期非法捕捞、向河道湖泊排放倾倒污染物类警情,指导动态调整巡逻防范点位,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
深化警用无人机实战应用,全面形成“空中巡查+视频巡防+人员巡逻”一体化立体巡防工作格局,开展14次沿黄联勤联动行动,批评教育黄河禁渔期多杆垂钓人员37人次。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辖区群众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升,生态环境类警情同比下降13.3%。坚持刑侦、治安、交警多警种联合,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多单位合作,全力打击非法倾倒渣土、处置危险废物、超标排放污水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协助综合执法、自然资源等部门制止、处置倾倒渣土案,开展禁牧封育联勤,将贺兰山东麓偷牧的3000余只羊劝导下山圈养,发现并救助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红隼5只,切实保护辖区生态环境。

